凤庆县人民医院部分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 来源:
- 凤庆县人民医院
- 发布时间:
- 2023-12-07 1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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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凤庆县人民医院部分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询价公告参照《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凤庆县人民医院部分医疗设备采购项目采用询价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有服务能力的供应商参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1、项目名称:凤庆县人民医院部分医疗设备采购项目2、预算金额(万元): 52.30 万元。3、最高限价(万元): 49.30 万元。4、采购内容序号是否接受进口产品产品名称数量单位最...
凤庆县人民医院部分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参照《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凤庆县人民医院部分医疗设备采购项目采用询价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有服务能力的供应商参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项目名称:凤庆县人民医院部分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2、预算金额(万元): 52.30 万元。
3、最高限价(万元): 49.30 万元。
4、采购内容
序号 |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 | 产品名称 | 数量 | 单位 | 最高限价(万元) | 最高限价合计(万元) |
1标段 | 否 | 气压弹道碎石机 | 1 | 台 | 13.5 | 13.5 |
否 | 超声软组织切割止血系统 | 1 | 台 | 4.8 | 4.8 | |
2标段 | 否 | 充气升温装置 | 3 | 台 | 3 | 9 |
否 | 输血输液加温仪 | 2 | 台 | 4 | 8 | |
3标段 | 否 | 牙科综合治疗仪(带洁牙手机、智慧屏) | 2 | 台 | 7 | 14 |
合计 | 9 | 台 | 49.30 |
注:本项目共分3个标段,供应商可选择一个标段或多个标段进行谈判,若对多个标段进行谈判,供应商应分包制作、封装及递交响应文件。供应商需对每一标段内所有采购内容进行整体报价,不得缺项漏项,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按无效标书处理。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5、交货期限:合同签订后15天内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成。(各供应商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报出合理的更短时间)。
6、交货地点地点:凤庆县人民医院(用户指定地点)。
7、供应商资格要求:
7.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7.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则提供身份证明)
7.1.2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内容可为以下二者之一:
①提供2021年或2022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 ,新成立不满1年的供应商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
②提供自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7.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自行承诺)
7.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供应商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2年08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注:成立未满3个月的供应商提供自成立以来的相关纳税证明或情况说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②供应商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2年08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注:成立未满3个月的供应商提供自成立以来的相关缴款证明或情况说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
7.1.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7.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7.3、本项目的资格要求:
7.3.1供应商如果是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证,所投产品制造商医疗器械生产许可/备案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供应商如果是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备案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备案证生产或经营范围须覆盖所投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提供,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作强行要求)
7.3.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提供承诺书)。
8、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9、报名方式
9.1、时间:2023年12月8日至2023年12月14日,每天上午08:0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9.2、地点:凤庆县人民医院医学装备部(行政教学楼4楼)
9.3、方式:
①电子邮件获取:供应商发送邮件至913963602@qq.com获取询价文件(word版)及其它资料(若有)。采购人对电子邮件报名成功的供应商提供电子谈判文件及其他资料(邮件主题应采用固定格式及内容如下:“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邮件应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注明所报标段)扫描件、联系人及电话等相关信息),
②现场获取:请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注明所报标段)、授权委托人(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到凤庆县人民医院医学装备部(行政教学楼4楼)现场获取。
10、响应文件数量: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共二份,资料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
11、响应文件提交
11.1、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4日下午17时30分(北京时间)
11.2、地点:凤庆县人民医院医学装备部(行政教学楼4楼)。
12、开启
12.1、时间:2023年12月1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12.2、地点:凤庆县人民医院行政教学楼5楼512室。
1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14、公告发布媒体:本公告在凤庆县人民医院官网(http://www.fqxrmyy.com/)上发布。
15、采 购 人:凤庆县人民医院
地 址:凤庆县凤山镇平村村委会青云一组107号
联 系 人:李如珍
电 话:0883-4210346
邮 箱:913963612@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