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庆县紧密型医共体年度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 来源:
- 凤庆县人民医院
- 发布时间:
- 2025-03-27 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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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凤庆县紧密型医共体年度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凤庆县紧密型医共体年度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凤庆县人民医院采购管理办公室(行政教学楼4楼)或电子邮件方式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4月2 日 17: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1项目编号:YNFQ-2025-0031.2项目名称:凤庆县紧密型医共体年度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1.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1....
凤庆县紧密型医共体年度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凤庆县紧密型医共体年度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凤庆县人民医院采购管理办公室(行政教学楼4楼)或电子邮件方式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4月2 日 17: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YNFQ-2025-003
1.2项目名称:凤庆县紧密型医共体年度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
1.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4预算金额(元):300,000.00元/年(其中:凤庆县人民医院100,000.00元/年;凤庆县疾病预防中心10,000.00元/年;凤庆县凤山镇卫生院10,000.00元/年;凤庆县大寺乡卫生院10,000.00元/年;凤庆县郭大寨彝族白族乡卫生院10,000.00元/年;凤庆县勐佑中心卫生院10,000.00元/年;凤庆县鲁史中心卫生院10,000.00元/年;凤庆县三岔河镇卫生院10,000.00元/年;凤庆县诗礼乡卫生院10,000.00元/年;凤庆县雪山中心卫生院10,000.00元/年;凤庆县营盘中心卫生院10,000.00元/年;凤庆县洛党镇卫生院10,000.00元/年;凤庆县小湾镇卫生院10,000.00元/年;凤庆县腰街彝族乡卫生院10,000.00元/年;凤庆县新华彝族苗族乡卫生院10,000.00元;15 家医疗机构包干诉讼案件60,000.00 元;)
1.5最高限价(元):300,000.00元/年(其中:凤庆县人民医院100,000.00元/年;凤庆县疾病预防中心10,000.00元/年;凤庆县凤山镇卫生院10,000.00元/年;凤庆县大寺乡卫生院10,000.00元/年;凤庆县郭大寨彝族白族乡卫生院10,000.00元/年;凤庆县勐佑中心卫生院10,000.00元/年;凤庆县鲁史中心卫生院10,000.00元/年;凤庆县三岔河镇卫生院10,000.00元/年;凤庆县诗礼乡卫生院10,000.00元/年;凤庆县雪山中心卫生院10,000.00元/年;凤庆县营盘中心卫生院10,000.00元/年;凤庆县洛党镇卫生院10,000.00元/年;凤庆县小湾镇卫生院10,000.00元/年;凤庆县腰街彝族乡卫生院10,000.00元/年;凤庆县新华彝族苗族乡卫生院10,000.00元;15 家医疗机构包干诉讼案件60,000.00 元;)
1.6 采购需求:医院的合同草拟、合同审签、规章制度合法性审查、法律咨询、纠纷处理(和解、调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司法鉴定等)、法律诉讼、法律法规知识讲座及相关工作并确保服务质量。
1.7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8 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经考核合格后续签下一年合同。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依法设立并取得执业许可证: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提供司法行政机关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或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2021年至今)任意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新成立不满1年的供应商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同一标段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
3.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提供距提交文件截止时间不超过 7 天的信用记录截图并注明查询日期)。
3.4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和分支机构参加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 3月27 日 8:00至2025年4月2 日17:30,每天上午08:0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凤庆县人民医院采购管理办公室(行政教学楼4楼)
方式:①电子邮件获取:供应商发送邮件至1171518796@qq.com获取磋商文件(word版)及其它资料(若有)。采购人对电子邮件报名成功的供应商提供磋商文件及其他资料(邮件主题应采用固定格式及内容如下:“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邮件应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或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联系人及电话等相关信息)。
②现场获取:请携带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或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联系人及电话等相关信息到凤庆县人民医院采购管理办公室(行政教学楼4楼)现场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 4 月2 日(星期三 )17:30(北京时间)
地点:凤庆县人民医院采购管理办公室(行政教学楼4楼)
注: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提交密封的纸质响应文件(纸质响应文件为胶装成册的一正一副)送达规定地点。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为无效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五、开启
时间:2025年 4 月 3 日(星期四 ) 09:30(北京时间)
地点:凤庆县人民医院行政教学楼5楼512室。
六、公告期限
2025年3 月27 日至 4 月 2 日(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公告发布媒体:本公告在凤庆县人民医院官网(http://www.fqxrmyy.com/)上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凤庆县人民医院
地 址:凤庆县凤山镇平村村委会青云一组107号
联系方式:鲁志美 0883-4218606
电子邮件:1171518796@qq.com